衡阳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作者: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4日  来源:衡阳师范学院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党校是学院党委在组织工作、党员发展、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办事机构,是党委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助手和参谋。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学院党委的决议要求,提出学院党组织工作规划、计划和具体实施办法,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反馈其落实和执行情况,为完成学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中层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全院处级和科级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使用、管理和调配等工作。

三、根据学院事业发展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级及以上组织机构、干部职数设置论证、审查和报批工作。

四、加强党校建设。做好学院处级和科级干部培训工作;完成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的干部调训任务。

五、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做好干部信息库和党员信息库的日常管理。

六、认真做好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审核和考察工作。

七、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要求,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评先奖优工作。

八、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内统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工作。

九、认真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研究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稳定工作,积极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十、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工作;做好干部审查和出国政审工作。

十一、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和完善组织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断推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二、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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