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座位预约系统试用一个月以来,广大读者能很好地履行预约手续。但是,图书馆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部分读者携带非馆书籍、收纳柜、折叠椅(小凳子)、小风扇、衣物、靠枕等各类物品入馆,并且随意堆放在大厅、过道、楼梯、护栏、窗台、墙角、桌边、开水房、强电井等位置,更有部分读者,存在私拉乱接电源、擅带零食饮料等违规违纪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图书馆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阻碍正常通行,而且极易引发鼠患和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尽管工作人员每天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滞留物品进行清理,但随意堆放的现象仍未得到明显好转。
《衡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第二章《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第十条:读者每天离开图书馆时,需要带走所有个人物品,不能将个人物品滞留在图书馆。对此,我馆高度重视,本着维护良好育人环境的办馆理念,经研究,拟对滞留物品进行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9月26日—10月6日,将通过广播、海报、信函等媒介通知读者,要求入馆读者每天带走所有个人物品,不得带零食、饮料入馆,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不得将任何个人物品滞留在图书馆。
二、10月7日起,工作人员对所有滞留物品进行清理处置。
1.图书馆工作人员将没收所有滞留物品和禁带物品。违规带入的零食饮料直接作垃圾处理,电源插座一经发现没收并不予退还,其他物品集中暂存。
2.暂存物品集中存放15天,在此期间,如需领取,读者需要出具本人签名,所在学院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关于遵守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的承诺书》。
3.承诺书主要内容:写明什么时间携带某种物品入馆未及时带离,承诺遵守图书馆读者管理规定,规范自己的言行,不私占公共资源,维护图书馆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
4.领取暂存物品:东校区图书馆在二楼读者服务中心咨询领取,西校区图书馆在二楼文科样本书库咨询领取。
5.暂存物品保留15天后,如仍无人认领,将视为遗弃物品进行集中处置。
请广大读者相互转告,并积极配合,感谢你们共同维护图书馆公共场所的整洁、干净、畅通、有序,体现新时代大学生的良好素养。
图书与档案馆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