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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电子书阅读本借还规则(试行)
2023-09-12 11:24     (点击:)

一、借阅规则

1.每位读者每次限借1台,借期15天,不可续借,请牢记归还日期。归还或借出当天不可再借。寒暑假暂停阅读本借还服务,读者应在假期前自觉按时归还。

2.逾期后系统将自动锁住阅读本。逾期时间累计达5天停止阅读本借阅权限1个月。逾期2个月以上仍未归还,视同遗失,借用人需购买新机赔偿。

3.借阅后,请认真检查阅读本及其配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故障等情况,请当场向图书馆读者服务台工作人员提出。若未提出,待归还后被下一个读者发现,将追究上一个读者责任,上一个读者须按维修成本或购买新机价格赔偿。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注意防挤压、防摔、防水等,如有人为损坏,需按维修成本或购买新机价格赔偿。

4.请尊重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责任自负。

5.禁止装载有害程序和违法、不健康的信息,禁止擅自拆装。

6.阅读本归还后,系统将自动还原,请读者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请勿在阅读本上放置沉重的物件。

2.请勿把异物插入阅读本的数据线接口中。

3.请勿让液体进入阅读本内。

4.请勿将阅读本拆装、跌落、弯折、扭曲、修理、改造或使其遭受强烈的撞击。

5.请妥善保护阅读本的显示屏,勿使用尖锐物品触压显示屏。

6.请勿格式化阅读本,勿删除阅读本上的任何文件。

7.阅读本是价格较贵的数码产品,请您在持有过程中注意保管、及时充电;电池耗尽可能导致阅读本无法正常开启。请您避免因将阅读本留在无人看守的公共场所而造成损坏或遗失。

三、损坏遗失赔偿办法

1.读者若遗失阅读本,须及时向图书馆报告,并购买相同品牌型号的新机器赔偿。

2.读者归还阅读本时如丢失皮套,须购买相同规格皮套赔偿。

3.读者若在使用过程中对阅读本造成损坏,应视损坏程度轻重予以相应赔偿。

四、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衡阳师范学院图书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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