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资政策、法令法规,落实学校有关劳资制度及规定。
二、负责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工资、绩效工资及临时工工资等审核、发放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核算与缴纳及社保年检工作。
四、负责在职人员因公伤残鉴定、死亡人员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的核发工作。
五、负责工人考工定(升)级工作。
六、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工作。
七、负责办理延聘、退休手续及请假登记手续。
八、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障卡、职工工作证、退休证等各种有关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组织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