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各项管理办法;
2.专任教师数据库的管理及建设;
3. 人才引进政策的制定;
4.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试教)、考察及引进程序的办理;
5. 引进人才及返校博士待遇的兑现;
6. 受理全校教职工学历学位培养、进修(国内访问学者)管理;
7. 新进教师岗前培训;
8. 省学科带头人、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推选评审及考核验收;
9. “英才支持计划”、“湘江学者支持计划”、“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等各级人才计划人选的组织申报及考核验收;
10. 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及考核验收;
11.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职务申报评审工作;
12. 引进、调入人员任职资格确认工作;
13.各类职称评委的推荐上报;
14. 受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5. 衡阳市部分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16. 办理外聘教授的审批及聘任等工作;
17. 全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8. 其他师资相关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