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面负责人事处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令、政策,执行学校各项决议。负责制定年度、学期人事工作计划。
2. 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做到勤政廉洁高效。
3. 负责全院机构设置,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职责、范围。做好人员编制计划和调配等项工作。
4. 负责学校师资队伍人员调配、培训、使用、考核。对引进和调入我校的工作人员进行考察、初审。
5. 负责全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等审批工作。
7. 负责处内建设,做好内部分工协调工作。负责与各处(室)、系(部)的协调工作
8. 完成上级组织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