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和管理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和用人计划,负责人事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行政机构设置,划定行政部门职责范围、岗位范围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3.负责全校职工异动,办理有关调入、调出手续。负责临时工用人计划申报、工人工种认定、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
4.负责全校师资队伍人员的调配、培训、使用、考核和进校教师考察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兼职、特聘教授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全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管理工作,负责全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6.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核算发放工作,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核算与缴纳工作。负责在职人员因公伤残鉴定、死亡人员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的核发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劳动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工龄、学历认定,办理其他有关人事方面的证明。
10.负责人事统计、工资统计报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