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60号)和《衡阳师范学院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及管理办法》(院人字[2014]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我校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验收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安排
(一)推荐名额
全校选拔8名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其中思政类1人)和不超过10名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各教学部门可推荐省级、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各1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二)推荐范围与条件
主要在我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原则上在校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示范)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训基地、精品课程和硕士点等平台的学科、专业,以及本校长期稳定发展的特色学科、专业领域等进行推荐选拔。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具有团队意识、奉献精神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 教育教学素质较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能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系统讲授过 1 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基础,初步明确了自己主攻方向,在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和成效,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影响。
3.年龄条件:
申报省级年龄40周岁以内(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申报校级年龄35周岁以内(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资格条件:
申报省级要求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人选适当放宽学位要求;原则上应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
申报校级要求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在校内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遴选程序
1.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教学部门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荐培养对象候选人。
2.人事处进行材料初审及汇总。
3.学校组织学术委员会或相关学术组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
(四)申报材料(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相关表格均可在附件中下载)
申报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2.申报对象个人培养计划,由申报对象在学院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
3.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表现的报告(需所在党总支盖章签字);
4.申报对象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扫描件等;
5.申报对象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等。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各1份,并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材料1-2需报送电子版。
申报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
1.《衡阳师范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和《衡阳师范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情况一览表》;
2.由所在部门和申报对象共同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
3.申报对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
4.反映申报对象政治思想表现的报告(需所在党总支盖章签字);
5.教学科研等方面近三年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包括代表教学科研水平的论文(著作)、项目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各1份,并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材料1-2需报送电子版。
二、验收检查安排
(一)验收检查对象:
2020年度确立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及原培养期已满、因故尚未接受期满验收或验收结果为暂缓验收的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二)验收检查内容:
验收内容为培养对象培养期内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验收检查材料(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相关表格均可在附件中下载)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材料: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期满验收表》和《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2.验收对象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等;
3.验收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请同时准备好相关材料扫描件,供系统填报使用。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各1份,并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材料1需报送电子版。
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材料:
1.《衡阳师范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和《衡阳师范学院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
2.教学部门对培养对象培养情况、培养效果及个人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的总结材料;
3.培养对象个人总结材料;
4.反映培养对象培养期内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附件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各1份,并由所在部门审核盖章;材料1需报送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于4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师资职称科521室,请各推荐人选、培养对象所在部门对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并审核盖章;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rsc@hynu.edu.cn。
所有参加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人员的个人电子材料均要进行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jsc.hxexam.com.cn/jsc/。初始密码由人事处通知到本次确定推荐遴选的人员。
五、有关工作要求
做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是健全我校教师成长机制,培养一批中青年优秀教师,带动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规定实施,做到政策、条件、结果三公开,确保本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钟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8486660
附件1:参加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人员名单
附件2:省级和校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验收检查相关文件及表格
人事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