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
袁宵,女,1994年5月生,身份证号:430482199405150048,美术学专业2011级本科生,学号为:11830116。该生于2013年11月18日因病申请休学,2014年12月1日因病第2次申请休学,应复学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期满至今未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胡群,女,1993年6月生,身份证号:430623199306072727,旅游管理专业2012级本科生,学号为:12770114。该生于2014年12月15日因个人创业申请休学,应复学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期满至今未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贺建丹,女,1994年5月生,身份证号:430482199405128609,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013级本科生,学号为:13560108。该生于2015年9月14日因病申请休学,应复学时间为2016年9月14日,期满至今未返校办理复学手续。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上三名学生符合退学条件,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袁宵、胡群、贺建丹退学处理。
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2月12日。
衡阳师范学院学院南岳学院
教学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