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院办通【2021】1号
关于举办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切实提高我院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号)精神,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的领导工作。
顾问:李玲玲
主任:邹梅山 王芳宇
副主任:凌剑飞 宋毅军 蒋琛
成员:范建华 肖炜 邓育武 周永新 冯艺 申宇
谢海军 蒋映涛 高思白 谭俊
组委会办公室设团委,范建华任办公室主任。
三、参赛项目类型与要求
(一)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 (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
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且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以后毕业的)。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以后毕业的)。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各管理办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参赛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若参赛项目条件或资格与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规定冲突,以省赛规定为准。
五、赛事安排
(一)初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3月)
各管理办自行组织初赛,参与初赛人数须不少于本管理办学生总人数的5%,通过初赛遴选10个优秀项目参加学校决赛。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管理办自行决定。各学院于2021年3月31日前将初赛结果汇总,填写《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项目一览表》(附件3)与参赛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行政楼104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参赛。
(二)报名阶段(2021年4月)
所有参加团队(含各管理办初赛项目)须在2021年的省赛通知下发后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项目数量将作为我院参加省赛名额分配基数和评选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具体报名时间以湖南省下发的通知为准)。
(三)决赛阶段(2021年5月)
决赛阶段设立项目计划书评审、现场创新创业项目PPT展示、接受评委提问三个环节的竞赛。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金、银、铜奖,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1个、银奖3个、铜奖6个。
优秀组织奖:按照各管理办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1个。
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对入围省级复赛的项目给予2000元/项的资助,对入围国家级赛事的项目给予5000元/项的资助。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各管理办要提高认识,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二)广泛宣传。各管理办要结合实际,对竞赛活动进行积极宣传报道,努力形成关注、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推动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不断扩大活动在青年学生中和全社会的影响力。
(三)精心组织。各管理办要精心组织学院的初赛选拔活动,推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决赛,要为参赛同学创造条件,聘请专业教师对参赛团队进行指导和培训,保证参赛作品的质量。
(四)材料要求。决赛参赛材料为报名表、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具体为:
报名表、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创业项目展示PPT和一分钟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021年1月7日
附件:
1.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2.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登记表
3.第七届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参赛项目一览表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