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二级关工委:
现将《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评选推荐工作。要以挖掘、推介先进典型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教育部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工委工作的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新时代学校关工委建设,以优异成绩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3年 10月 19日
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
实施方案
2023 年是学校关工委成立 30 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有关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关工委中评选表彰一批对关工委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制定评选表彰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奖项设置
(一)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三、评选条件
(一)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采取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并取得良好成效。
3.坚持党建带关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制度完善,组织覆盖广,“五老”队伍稳定,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成效显著,影响广泛,积极有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育人优势。
4.党政领导重视关工委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组建领导班子,勇于创新,服务基层,主动作为,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5.关工委组织成立 3 年(含 3 年)以上(截至 2023年 10月1 日之前)。
6.被推荐为“先进集体”的关工委近二年来积极开展教育部关工委、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和学校关工委组织的党史学习教育、“杰出校友回母校”、“我的大学时光”主题教育活动和迎党的二十大诗词创作活动,并在近两年“读懂中国”主题教育活动中至少一次及以上获评学校关工委优秀组织奖或在2023年的“读懂中国”主题教育活动中有作品推荐到省教育厅或教育部关工委。
(二)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勤于学习、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近三年来,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普法宣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读懂中国”主题教育活动。
4.被推荐的先进工作者需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 2 年以上(含2年,截至日期至 2023年 10月 1 日)。近2年来,至少 1 次获评校级及以上关工委表彰奖励的优先。
四、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要把推荐过程作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创新工作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过程。通过推荐,增强凝聚力,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推荐结果上报前须在推荐对象所在部门关工委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校关工委审定的最终名单后也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被实名举报并调查属实的取消资格。
(三)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关工委自主申报,学校组织评选出先进集体8个。先进工作者由离退处和各二级关工委推荐,各二级关工委可推荐1—2名同志参与学校评选(从事关工委工作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所占比例不超过推荐名额的50%)。学校组织评选出先进工作者20名。在职的实职正处级及以上领导不参与先进工作者评定。
(四)各二级关工委的推荐结果均须报经部门党总支审定同意后,方可上报。
五、奖励办法
(一)获评的先进集体授予“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获评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
1.各部门申报的各类奖项推荐表。表内事迹不超过 200 字(见附件 1—2),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的申报还须提供2000字以内的综合材料。
2.奖项汇总表(见附件 3)。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总支、关工委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部门名称+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及名单汇总表”。
(二)纸质版材料
各类奖项推荐表和汇总表均以 A4 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可增加附件材料),分别加盖总支公章送至省教育厅关工委。报送地点:校关工委办公室(西校区交离退处办公室,东校区交师苑小区9栋1楼关工委办公室)。联系人:何芳清、魏长龙。邮箱:QQ邮箱:418153960@qq.com。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 年 11月 15 日下班前(周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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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办事机构 工作人员数 |
| 当年参加关工委活动人数 |
| 占学生总 人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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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得到何种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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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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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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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关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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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部门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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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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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是否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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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从事关工委工作 |
| 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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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得到何种表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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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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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校关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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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中现任职务,若为在职的同志请填写在职职务和担任的关工委职务;若为离退休同志,请填写担任的关工委职务。(可另附页)
附件 3
衡阳师范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部门名称: (公章)
序号
| 部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是否在职 | 何时从事关工委工作 | 现任职务 | 联系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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