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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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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4年08月19日 10:53  点击:[]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变化

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改革举措与具体变化,详见附件1。

二、资助体系及研究期限

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包括11类项目,分别是: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3.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4.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

5.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6.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7.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8.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目前只有衡阳市、湘西自治州设置有重点项目)。

9.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

(1)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3)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4)省气象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5)省地质研究院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获得立项的项目,依托单位原则上应按照1:1的比例给予资金配套支持。

(6)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10.高校联合基金项目

(1)南华大学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2)湖南中医药大学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11.企业联合基金项目

(1)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2)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3)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4)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5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5)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2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6)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2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7)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5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8)湖南光琇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50万,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9)古汉中药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金额填报,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凡在我校的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科基金。申请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者为外籍,须与我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我校从事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3.申请者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我校的申请者,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申请者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提供本人承诺,以及学校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见附件4),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国家机关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不得申报项目;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术带头人1人,自主组建团队,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

2.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应当属于同一依托单位。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男性未满42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男性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者未满37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申请者在申请当年未满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重点项目对中医药领域博士研究生导师放宽至60周岁【196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中当年男性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者应是2023级的大学本科生,依托单位须是省内14所本科大学。

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者在申请当年未满58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见各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其中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须是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65家三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

四、限项申报

(一)申请人实行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省自科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3资助的,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获得过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统筹人才计划项目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的(详细类别请见附件2),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三)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四)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省自科基金的限项规定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获资助后可变更依托单位。

(五)研究内容限项规定

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省科技创新计划其他项目等。

五、申报流程

1.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项目申请者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进入“湖南省科技云平台(试运行)”http://hnkjy.kjt.hunan.gov.cn/main/#/login(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科技云首页“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系统填报。初次申报者于9月2日前完成注册(在信息系统登录界面选择“注册”,根据注册向导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000445429256J注意:注册时如涉及学院名称的需填写全称),由学院统一将注册名单报送到科研处审核确认;如忘记账号密码,无法通过邮箱、手机获取密码时,9月2日前由学院统一将名单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统一重置密码。

3. 9月9日各学院将《2025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一份,报送到科研处,电子档发送科研处邮箱。(汇总表用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的限项审查,提交后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因更换参与人导致项目超项,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

4. 9月19日16:00前,各学院将学院初审通过的申请书纸质稿(系统提交后打印的草稿)统一报送到科研处,由科研科研处再次审核。

5. 我校网报截止时间:9月23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本次不需要报送纸质版申请书,故各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直接提交即可。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项目申报人和相关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申请工作,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科学基金管理,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把关,对项目申报人年龄、学位、职称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各学院应当重视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防范伦理风险,不得提交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七、咨询电话:0734-8484913

附件:

1.2025年省基金申报变化

2.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4. 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

5. 2025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4年8月19日

上一条:关于提交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24年度衡阳市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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