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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15#学生公寓工程检测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易桂田   加入时间:[2021-12-15]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校区15#学生公寓工程检测检验项目已经学校研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校区15#学生公寓工程检测检验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2.3 规模及概况:上限值150000元。

2.4 工期要求:按东校区15#学生公寓工程进度安排。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6 发包方式:公开招投标。

2.7 招标范围:桩基、主体、水电、消防、防雷检测等国家规范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承担的所有检测检验项目(详见东校区15#学生公寓工程检测检验方案)。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且资质范围须同时具备地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防雷检测。

3.3 拟参与本项目检测的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行业规范相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以上证书,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1报价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7。

4.2信誉及业绩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3。

1)企业信用情况20分

2)公司实力 10分

3)业绩15

4)专业人员配备 20分

5)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20分

6)企业认证 15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由投标人报名时现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从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7日(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602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 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会议室。

7.2 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734-84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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