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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室外工程、南面文化广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招标公告
编辑:易桂田   加入时间:[2021-09-22]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图书馆室外工程、南面文化广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已经学校研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图书馆室外工程、南面文化广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图书馆室外工程、南面文化广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

2.2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2.3  建设规模:约12000平方米。

2.4  投资额:约1400万元

2.5  招标代理范围:图书馆室外工程、南面文化广场项目的施工等的招标代理,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2.6  代理费:

政府采购项目代理费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相关条款执行。

公开招投标施工项目招标代理费上限值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80%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具备招标代理服务的企业。

3.2近3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3.3近3年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3.4 申请人必须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并具有招标专职人员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执行。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投标人须从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6日(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项目负责人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602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5.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 开标时间

6.1 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279 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会议室。

6.2  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人:曾老师

 话:0734-84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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