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欢迎您!

其他栏目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栏目 > 通知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学生公寓15#楼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编辑:易桂田   加入时间:[2021-07-02]   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新校区学生公寓15#楼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已经学校研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校区学生公寓15#楼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进行邀请比选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师范学院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9号

2.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新校区学生公寓15#楼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比选 ,招标人为衡阳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此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邀请比选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3.2建设内容及规模:6000平方米,投资额2000万元。

   3.3招标代理范围:衡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学生公寓15#楼项目的监理、施工等招标代理,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衡阳市外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信息登记备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专职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接到通知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17 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至 20217 6 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止(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专职人员职称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衡阳师范学院获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动态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专职人员工程类职称证书复印件参与开标,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衡阳师范学院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人:曾老师

联系方式:0734-848492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