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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9#、10#学生公寓工程质量检测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编辑:熊琳   加入时间:[2019-05-21]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校区9#10#学生公寓工程质量检测检验项目已经学校研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校区9#10#学生公寓工程质量检测检验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2.3 规模及概况:9#10#学生公寓面积24723.6m²检测费上限值为:37万元

2.4 工期要求:按规范要求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2.6 发包方式:公开招投标。

2.7 招标范围:9#10#学生公寓工程主体质量检测检验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1报价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4(即40分)。

4.2技术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3(即30分)。

1)检测计划和方案 8

2)检测措施 7

3)人员配备合理性 8

4)拟投入设备及仪器使用方案 4

5)服务承诺 3

4.3商务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3(即30分)。

1)经营业绩 10

2)企业实力 15

3)投标书编制 5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由投标人报名时现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从2019521日~2019524日(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项目负责人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602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195299 00分,地点为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会议室。

7.2 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

联系人:曾老师

话:0734-84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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