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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保卫处购置消防器材重新招标公告
加入时间:[2017-04-21]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衡阳师范学院拟购置一批消防器材,2017年4月18日进行了公开投标活动,因符合投标条件的商家未达到规定要求,故当天的投标活动未能完成。现重新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生产(或销售)商家参加投标报名。

一.招标项目的概况

1.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单价

备注

1

4KGABC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符合GB4351.1-2005 要求;需装配后安放到指定位置并免费回收报废产品。

2

4KG*4手提式灭火器箱


符合GA139-2009 要求;

需安放到指定位置并免费回收报废产品。

3

消防应急照明灯


符合GB17945-2010要求;

不需安装到位。

4

消防疏散标志灯(外挂式)


5

消防疏散标志灯(嵌入式)


2.采购预算金额9万元

3.送货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西校区

4.交货时间:按学校保卫处要求分若干批次交货

5.付款方式:每批次验收合格后根据卖方提供的货物销售发票转帐支付。

二.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留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备查、留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

4.无以上三项者提交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代理人报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消防设备合法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证书(生产厂家可不提供)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制造厂商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6.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测报告。

7.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8.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标商所投产品必须具备新版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

9.响应单位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10.投标报价表。

以上材料按上列序号组成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复印件需盖章),装在一个袋里密封,封口处盖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有醒目的谈判文件编号和投标单位全称。

四、投标时提供产品样品各一份(未中标予以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各投标单位。

评标按照综合评价计分,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名,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单位。

五、合同签订

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招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招标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4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右102室

3.联系电话:0734-8486624

4.联系人:王老师(13973423846)胡老师(13507342001)

衡阳师范学院保卫处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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