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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校区新学生食堂包厢及仓库二次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文字:党政办   加入时间:[2017-07-10]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校区新学生食堂包厢及仓库二次装修项目已经学校研究批准施工,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校区新学生食堂包厢及仓库二次装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2.3      模:装修面积约300 m2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新学生食堂项目包厢及仓库二次装修。详见东校区新学生食堂包厢及仓库设计图。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投标报价为:报优惠率,按实结算)。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由投标人报名时现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从201779日~2017715日(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拟任项目负责人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611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 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177179 00分,地点为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会议室。

7.2  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

联系人:曾老师

  话:0734-848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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