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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加入时间:[2022-10-28]   阅读次数:[]

各学院:

为提高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的培育引导,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申报条件参考2022度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具体条件以2023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为准。各学院要充分动员符合申报条件者积极申报各类别国家级项目。近两年申报国家级项目但未获批立项的申报人,要结合评审反馈意见优化项目论证,进一步夯实研究基础。符合申报条件的已结项或在研的省部级项目负责人,要利用现有项目研究基础积极申报国家级项目。

二、申报流程

(一)充分论证,提交选题(2022年11月7日前完成)

申报人可参考往年申报指南中选题拟定思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确定选题。待2023年相关申报通知及申报指南公布后适当修改。各学院要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和校外高水平同行专家把好选题关,对选题进行集中研讨、辅导和遴选,填写《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附件1)。各学院于11月7日前将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jc@hynu.edu.cn),纸质版盖章送科研处。

(二)修改打磨,优化论证(2022年12月23日前完成)

科研处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学院递交的选题进行论证,遴选重点培育对象,并提出修改意见。申报人按照修改意见进一步调整选题,撰写申请书正文或活页(暂以2022年度申请书版本为准),于12月9日前形成初稿。同时,学院组织校外高水平同行专家对申请书正文或活页进行多轮指导、打磨,优化论证,形成申请书正文或活页预定稿(经费预算等可不填写)。各学院12月23日前将PDF版和汇总表(附件2)发科研处邮箱,以便学校进行后续的形式审核和集中辅导。

(三)完善标书,正式申报(2023年1月至2月)

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通知发布后,申报人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特别是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的新变化,结合专家评审咨询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正文或活页,形成定稿,并按正式申报通知安排报送材料。正式申报通知,科研处将另行发布。

期间学校安排校外同行专家评阅提交的申请书正文或活页定稿,并将评审意见及时反馈给申报者本人。每份最终上报的申请书正文或活页,确保经过个人、学院和学校层面至少3轮的修改完善。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由科研处牵头,依靠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申报人自主性。

各学院和申报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过程管理,压实阶段任务,确保申报质量。

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学院和申报人支付专家指导相关费用。

咨询电话:0734-8484913

 

附件1: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

附件2:2023年度国家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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