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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术活动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加入时间:[2021-04-06]   阅读次数:[]

校内各部门:

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院科字[2015]2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各部门申报,科研处审核,制定了学校2021年度学术活动计划安排。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如下事项:

1.各部门负责人对学术讲座内容认真把关,注意内容的学术性、科学性和政治导向的正确性、严肃性。学术活动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播有反动、消极、淫秽和含有伪科学的内容;不得有境外非法宗教、邪教和极端思想的渗透。

2.严格贯彻落实《衡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的精神,根据《关于组织科研学术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的要求,切实加强科研学术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并认真遵照执行。

3.讲座前一周,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衡阳师范学院举办社科理论类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申请表》或《衡阳师范学院举办自然科学类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申请表》,报送科研处成果科503室和宣传统战部513室审核(境外专家需国际交流处审核),申请表原件留科研处存档。

4.讲座结束后请对学术讲座活动开展情况(尤其是外请专家的学术讲座)及时予以报道,并在一周内将学术活动开展的报道和图片等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科研处成果科503室留存。

5.承办省级以上学术会议的部门请在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将会议的全套资料(包括音像图片)及会议报道报送科研处成果科留存。

6.为充分发挥学术报告的影响面和实际效应,各部门应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可通过主楼电子屏、新媒体、宣传海报、校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而告之。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1年4月6日


附:

1.衡阳师范学院举办社科理论类论坛、讲座、报告会等申请表

2.衡阳师范学院举办自然科学类论坛、讲座、报告会等申请表

3.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外请专家学术讲座计划安排表

4.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校内教师学术讲座计划安排表

5.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承办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计划安排表

    6.关于组织科研学术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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