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学校组织申报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变化
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改革举措与具体变化,详见附件1。
二、资助体系及研究期限
1.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
2.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3.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项。
4.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金额20万元/项。
5. 面上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6. 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7. 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20-50万元/项(目前只有衡阳市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2024年度,已设立区域联合基金的有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
8. 部门(行业)联合基金项目:
(1)部门(省教育厅)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2)部门(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3)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者10万元/项;
(4)部门(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或10万元/项;
(5)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9.企业联合基金项目:重大项目资助金额100万元/项(2024年只有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联合基金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20-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或10万元/项,具体类别为:
(1)企业(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2)企业(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3)企业(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4)企业(长沙北斗产业安全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5)企业(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6)企业(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7)企业(湖南湘雅博爱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8)企业(湖南光琇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基金项目。
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金额填报,项目研究时间统一为3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我校科技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后的科研人员,均可按《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2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及相关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申请省自科基金。
2. 各项目类别具体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第五和第六部分。
3. 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办理完结题后方可申报202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科技人员有特殊规定,有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4. 科研诚信要求须知的相关规定见《申报指南》第七部分,申请者下载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和参与者公正性承诺书,签字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无合作单位的项目,学校的申请单位公正性承诺书将自动同步,无须申请人单独办理;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项目合作单位均需提交单位公正性承诺(系统下载签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5. 申报区域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附件4),合作企业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附件5)。
6. 限项规定:
(1)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主持1项;申请(申请人)和正在主持(项目负责人)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有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
(2)获得过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优秀青年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过创新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杰出青年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
(3)获得过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含国家海外引才计划创新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海外引才计划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等)支持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过芙蓉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不含青年类)、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获得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省科技领军人才(“拔尖”)、湖湘青年英才(“荷尖”)、芙蓉学者、省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及“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等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任何一类资助的,不得申请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获得过面上项目(含往年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2次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面上项目;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2024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获得过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获资助后原则上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四、申报程序
1. 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应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熟知相关申报要求,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http://kjgl.kjt.hunan.gov.cn/)进行申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初次申报者于10月15日前完成注册(在信息系统登录界面选择“注册”,选择“项目申报人”,注册身份为“项目负责人”,根据注册向导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注意:申请人在“基本信息”中的“部门或院系”一栏中填入所属二级学院全称),由学院统一将注册名单报送到科研处审核确认;如忘记账号密码,无法通过邮箱、手机获取密码时,10月20日前可以联系科研处通过系统重置密码。。
2. 省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填写的有关要求见《申报指南》第三部分和第八部分。各申报人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附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3.项目申请人本着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省自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6)逐条检查,打印并签署意见后,于10月25日前交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由学院存档备查。
4.项目申报人同时填写《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7),于10月25日之前报所在学院汇总,再由学院报科研处统一查重。学校查重后,不存在超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不能再添加或更换。
5.我校网报截止时间:11月12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本次不需要报送纸质版申请书,故各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直接提交即可。
6.请项目申报人和相关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合理安排申报进度,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
7.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单位申请工作,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加强和规范科学基金管理,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把关,对项目申报人年龄、学位、职称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8. 各学院应当重视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审查,防范伦理风险,不得提交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的项目申请;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加强伦理审查机制和过程监管;强化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五、咨询电话:0737-8484913
附件:
1. 新变化
2. 项目申报指南
3. 相关管理办法
4. 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5. 配套资金证明(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用)
6. 形式审查明细表
7. 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