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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教72)关于微调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2-06-02]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校教字202213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编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册,2018年出版)要求,现启动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微调工作。

一、调整内容

1.在素质拓展课程模块中增设劳动教育课程。在素质拓展课程模块中,新增《劳动教育课程》,课程属性为必修,开课学期为1-7学期,总学时32,讲授4,实践28,学分1,课程编码统一为22491ST1001。《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仍为8学分,但删除备注中“2.劳动教育类1学分,其中集中性劳动0.5学分(16学时)”。

2.调整《形势与政策》课程成绩记载方式。根据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等文件要求,将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形势与政策系列课程调整为一门课程,贯穿本科学习阶段,共开设7学期,合计56学时,2学分,课程编码统一为:22401TS1001。按照学期进行考核,各学期考核的平均成绩为该课程最终成绩,一次计入成绩册。(具体开课方案以马克思主义学院发布为准。)

3.调整集中性实践教学周次及课程学分。《教育实习》、《毕业实习》调整为16周,8学分;《教育见习》、《专业见习》调整为2周(开课学期各教学院自定),1学分;《教育研习》调整为2周,1学分;《毕业论文》调整为10周,6学分。

4.对接国家专业建设标准增加专业课程及学分。对接专业国家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专业认证要求和需要,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可将集中性实践教学模块压缩的学分,增加到专业课程中。

5.进一步优化毕业要求与课程对应关系矩阵。各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清晰毕业要求及对应的指标点,进一步研讨并优化毕业要求与课程对应关系矩阵(师范类专业公共课参考矩阵见附件1)。

、工作要求

1.专业总学分与原方案基本保持一致,原则上控制在160-170学分之间。

2.在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之上,有调整的课程编码规则如下:22(22年)-4(层次标识)-XX(开课单位代码)-XX(课程类别代码) -X(课程属性代码)- XXX(流水号)(参见2019版人培上册32页)。没有变动的课程,依旧使用原编码

3.各教学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详细调研,仔细思考,充分论证。将相关文件要求具体落实到培养目标,以及课程、学时、学分、学期设置。

4.任务完成时间要求:各教学院在2022年8月29日17:00前将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最终版电子稿及签字盖章纸质稿交教务科,并在教务系统中将核准后的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送审。

 

附件1: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与课程对应关系矩阵(公共课)

 

 

衡阳师范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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