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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126)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12-03]   阅读次数:[]


各教学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公共课程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29日

专业课程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3日

上午08:00-10:00;10:30-12:30;

下午14:00-16:00;16:30-18:30。   

1.各教学部门于2021年12月25日前结束所有课程教学,期末考试周内的课程考试在上述规定考试时间段完成;期末考试周之前的课程考核不在教务系统中安排,由各教学部门自行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

2.参加本学期重修、补修学生的课程考试按照正常教学计划随教学班进行考试,不另行安排。窗体底端

二、命题和制卷

1.认真做好命题、制卷工作。每门考试课程必须同时出两套范围、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即A、B卷,两卷完全相同的试题分数之和不得超过30%,试卷内容与前两届同一课程试卷的重复率不超过20%。

2.试卷参考学校统一提供的《衡阳师范学院试卷标准格式》模板。

三、排考与组考

1.公共必修课考试由开课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监考人员由教务处统筹;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监考人员由本学院教师担任。原则上每位老师监考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5人。

2.2021年12月5日之前,各教学部门将公共课监考教师名单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2021年12月16日之前,各教学部门将期末考试组考方案及考试安排报教务处考试中心,考试安排中必须明确主监考与副监考。

3.合理安排考生座位,并要求学生认真签到。

4.加强监考人员的管理,强调监考纪律。非我校在职教职员工的,不得承担监考工作。学院领导要加强本单位考核全过程的管理,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四、阅卷、登分与试卷分析

1.各教学部门组织、督促任课教师于2022年1月8日前完成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录入关闭时间为2022年1月817:00。若逾期未完成成绩录入及审核工作,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教学部门组织、督促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和试卷分析、目标达成度分析等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各教学部门必须成立期末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动员大会,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教师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特别是加强命题、制卷等工作的保密教育,做好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的考务相关业务培训,布置落实组考工作。

2.加强诚信教育,召开学生动员大会,组织学生学习《衡阳师范学院考场规则》和《衡阳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要求学生诚实守信,树立优良考风。

3.各教学部门加强对本部门所考课程的巡视。考试期间,由教务处、学工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巡考工作组,对考试全程进行督察,对考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凡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窗体底端

4.各教学部门必须按时完成阅卷,成绩录入等工作,并考核材料进行整理存档。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公共必修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2.衡阳师范学院公共/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表

3.衡阳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课考试教室分配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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