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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75)关于做好2020 -2021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08-23]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20 -2021学年第学期不及格课程

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做好2020-2021学年第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日期

1.公共课:93-4日。

2.专业课:95日。

二、补考对象

1.2020-2021学年第学期期末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

2.2020-2021学年第学期通过了缓考申请的学生。

3.2020-2021学年第学期修、重修考核不及格的学生。

4.2021申请毕业资格的结业生。

学生无故缺考、考试违纪、舞弊等情况不予补考。

三、补考安排

1.公共课程补考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专业课程补考由各教学部门组织。

3.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开课学院负责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并做好考生的诚信参考教育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考,诚信参考。

2.各教学部门须于830日前提交专业课补考安排至考试中心,教务处将根据考试安排组织专人进行巡考,并将巡考情况通报全校。

3.开课单位负责准备补考试卷。公共课开课教学部门于831日下午1700之前将补考试卷交考试中心。(注:所有“开卷”考试科目需在试卷上标注“开卷”字样,未注明的试卷默认为“闭卷”考试)

4.考生所在学院根据考试安排负责填写并发放准考证。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考籍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申请毕业资格的结业生,应到原所在教学部门办理结业返校考试申请,由学生原所在教学部门通知开课教学部门安排考试。),提前15分钟入考场。

5.严守考试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对违纪学生严肃处理。

6.各教学部门负责所属专业课考场的巡考工作,教务处负责全面巡视检查。

7.考试结束后,考试试卷由开课教学部门保存。

五、特别注意

根据学校开学报到时间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补考/缓考学生只能92日及以后返校,返校严格按《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须知》要求执行。

附件:衡阳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须知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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