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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1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03-11]   阅读次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创新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推动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的实践应用,同时做好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准备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教育思想与教育观念转变、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多方协同育人体系探索与实践、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等方面。

2.申报的教学成果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应用性,要有效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提出新的理论见解、对策建议以及解决方法,并在教学中实践且实施效果显著,在同类学科具有应用推广价值,或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3.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名额与条件

1.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每个学院择优推荐申报不超过3项。

2.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相应的国家、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等作为依托或支撑。

2)申报成果须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2012月底。

3)申报成果须以衡阳师范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4)已获省级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程序

1.预申报:各学院组织本部门教师召开研讨会,制定教学成果奖凝炼的近期目标和2-5年的培育规划,并推荐今年符合申报要求的教学成果,于329下午5点前将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319室。

2.正式申报:各学院做好统筹规划,确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领域和申报团队,正式提交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3.评审与公布: 学校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设一、二、三等奖等若干项,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1份;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见附件3),一式1份;

3.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论文、著作或教材、实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立项与结题验收证明文件等,单独装订成册;

4.《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1份。

以上材料经各教学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稿于430日下午5点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ynujyk@163.com,逾期及个人材料均不予受理。

各学院应加强成果凝练,杜绝申报成果的低水平重复、力量分散和质量不高的问题,努力提高成果质量,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申报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预申报汇总表

2.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报告格式

4.衡阳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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