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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教4)关于2021年上学期实验课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1-02-28]   阅读次数:[]

关于2021年上学期实验课课表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21年上学期正式上课时间已确定,为了落实实验教学计划,确保实验课教学质量,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各学院须编排并报送本学期实验课课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编排原则

1.科学性原则。实验课课表编排应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不得随意改变课程设置、开课学期和学时数。在具体安排实验课程时,应充分考虑实验课程的性质特点、上课效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生的接受能力,合理编排实验课表。

  2.时效性原则。实验课课表编排具有很强的时间限制,任何环节的拖延都会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因而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课表编排。

3.统筹性原则。实验课表编排时要充分考虑公共课和专业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理论课和实践课以及授课时序等各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兼顾教师情况、学生数、实验室容量和位置等与教学有关的各种信息,做到教学资源合理配置。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必须按课表“模版”填写,原则上不能随意改变格式。

2.能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的实验课表,原则上要求在系统中编排。

3.实验课课表一经提交不得自行更改,如确有原因不能按课表执行,必须办理调、停课手续,实践科将依据课表组织抽查实验教学;若发现未办理手续私自更改上课时间或停课情况的,将按《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处理条例》中相应条款处理。

4.实验课表以单间实验室为单位统一填写,由学院汇总报送。

5.实验课课表是核算部门教学工作量重要依据,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相关教师填报本学期实验课课表,实验课程开课前须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查,本学期所有实验课程课表最迟于3月12日报送,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电子材料发送邮箱422974898@qq.com。

 

附件: 学院2021年上学期实验课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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