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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教102)关于评选2020年衡阳师范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暨推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20-12-09]   阅读次数:[]

关于评选2020年衡阳师范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暨推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中共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通知》(教管字〔202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2020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评选工作,并按照申报指标限额,择优遴选,推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评选名额

(一)申报范围

学校正式批准设立、运行5年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评选名额

每个学院最多择优申报1个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810个,从中择优推荐3个参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

申报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理念先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认真学习新时代教育教学理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

2.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效突出。在学院组织下参与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新专业论证、专业认证(评估、综合评价)等工作,参与落实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质量工程等建设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开展集体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积极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手段研究与实践创新,积极推进“科教融合”,科研成果促进本科教学;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及开展教学资源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研教改,近5年至少获得1项省级教研立项、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项目。

3.师资队伍建设有成效。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发生有损教师职业声誉和师德师风的行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传帮带机制健全,有完善的教学能力提升规划,教学竞赛成绩突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尽职尽责,组织能力强,“双带头人”工作成效突出。

4.组织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人员分工明确,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制定有较完善的议事决策、教学管理、教学研讨与改革、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质量监控与考评等基本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健全;近5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及表彰;鼓励跨学科、跨院系交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

5.教学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及其他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较高;课堂(实验)教学纪律、课程进程计划、考试管理制度等执行严格规范;教学文档材料齐备,管理规范,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建立了教学评价和质量分析反馈机制,评价结果用于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2020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标准见附件1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1.评选工作采取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学院审核推荐、学校专家会评审推荐方式进行。

2.申报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需报送申报表(见附件2)及附件材料一式5份。

3.各学院统一将申报纸质材料及申报表电子文档(文件命名:学院名称-基层教学组织名称)于12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综合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老师,联系电话:0734-3456048 V65113

电子信箱:371024608@qq.com

 

附件1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标准

附件22020年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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