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通报
2016年第39期
关于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项目研究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新需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引导和鼓励广大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别与指标
本次项目实行限额和分类申报。项目包括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学校自筹经费项目。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申报指标共16项(其中普通教育13项,成人教育1项,公共外语2项)。另学校自筹经费项目10项。外国语学院限推荐4项(含公共外语2项),中兴通讯学院限推荐1项,其他学院限推荐3项申报。
(二)研究范围
申报项目时,项目申请人应依据湖南省教育厅确定的选题和学校教改项目规划选题,结合教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认真遴选确定选题,集中力量开展项目研究和改革实践。
2016年度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师教学积极性的激发、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等。
2.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大学的创建,一流师资队伍的建设、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等。
3.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4.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实验、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5.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6.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翻转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等。
7.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等。
(三)申报要求
1.请各部门认真学习上级文件,领会精神与要求,立足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的打造,精心组织,整合力量,积极申报。
2.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能力,一般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3.申报程序:项目申请人提交《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到所在(所归口)学院,由学院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务处将组织评审推荐。
4.本次申请结项以及已有省教育厅立项的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5.研究项目限于本科教育层次,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
三、中期检查及结题
1.根据文件要求,分配到学校的指标项目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结题验收和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由学校组织评审。
2.2014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
3.2013年及以前立项并已完成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报告书,并附佐证材料,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应予撤销,撤销项目的主持人3年内不能重新申报教改项目。2014年立项的项目若已完成研究任务,可申请提前结题。
四、提交时间及相关要求
1.项目申报
(1)学院材料报送:
提交材料包括《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公共英语类项目的申请书一式四份,同时提交《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一份,申报公共英语类项目须在备注中注明。
(2)各学院(部门)请于2016年6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2.中期检查及结题
(1)请各学院(部门)督促本部门项目负责人尽早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2)项目主持人须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汇总表》各一份,于2016年6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所有到期结项项目的结题材料也须于2016年6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所有结题材料中均含《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一份,并附佐证材料(白色铜版纸装订一式两份)。
3.所有报送材料均提交电子文档,按学院名称统一发送至教研科邮箱:hynujyk@163.com。个人材料及逾期均不予受理。
(附件请在教务处网页上教学通报栏目查阅)
附件1:《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202号)
附件2: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指标分配表
附件3: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附件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汇总表
附件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8: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