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规范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实习工作的过程性监控,强化实习工作的持续改进,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专业认证以及学校实习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届毕业实习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专项检查工作在学校主管教学工作副校长领导下开展,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具体组织,各二级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参与。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设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实习专项检查,准确掌握全校实习工作现状,发现和整改实习工作中的问题,有效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学校实习主体责任和学院实习直接责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实践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反馈-改进”闭环,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
三、检查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以及学校实习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管理
1.是否出台学院层面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的制度文件(含实习安全风险预防和处置能力建设)。
2.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是否专门研究本届实习工作。
3.是否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方案并严格执行。
4.是否由学院统一组织实习并主要以集中形式开展,是否对分散实习按要求进行审核。
5.是否坚持持续改进理念,针对往届实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二)教学大纲
1.是否按专业制订实习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是否面向产出。
3.教学大纲是否遵循“三挂钩”原则(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挂钩、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挂钩、课程考核与课程目标挂钩)。
(三)实习指导
1.是否在实习前开展动员培训。
2.是否定期开展实习工作检查,质量监控是否到位。
3.2024届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学院是否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分片巡查。
4.是否落实《衡阳师范学院教学实践“双导师制”管理办法》,指导力量是否充足。
5.校内指导教师是否带队指导(远程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校外指导教师是否深度参与实习指导。
(四)实习考核
1.是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衡阳师范学院教育实践考核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制订过程性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评价细则,明确考核的方式、内容、程序、材料要求等。
2.是否依据学院实践教学考核实施细则开展实习考核。
3.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材料是否完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五)基地建设
1.在确定实习单位前是否对实习单位进行考察评估。
2.是否与主要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报教务处备案。
3.是否建立有效的实习基地评价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习效果对实习基地进行考核评价和动态调整。
(六)学生满意度
1.学生对学院实习工作安排与指导总体上是否满意。
四、检查范围
全校2024届全日制学生毕业实习,包括教育实习、专业实习。
五、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整改
各学院对照检查内容,结合本院实际,对本学院学生实习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并组织实习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工作应于12月4日前完成,并将自查表(PDF和WORD两种电子稿,PDF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490047880@qq.com。
(二)学校检查
1.实习过程检查阶段
11月29日-12月10日,学校根据各学院自查情况及相关线索,组织相关力量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检查公费定向师范生实习指导巡查情况和师生反映较大、存在问题较多较大、学生较为集中的实习。
2.实习成效检查阶段
2024年3月,对各学院学生实习成效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院实习工作总结情况、实习成果汇报展示情况、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实习成绩评定情况、实习基地评价与动态调整情况、学生实习满意度情况等。2024年3月15日前各学院进一步补充上报自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3.结果反馈
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通报专项检查工作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发挥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作用,将实习专项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制定自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务求取得实效。
(二)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按照本通知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在自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完善实习教学相关档案资料和支撑材料。
(三)认真填报自查表。各学院要根据提供的模版格式、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写清基本情况,写实问题清单,写准整改措施。
(四)注重长效。要注重总结提炼实习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
附件:1.实习专项检查对照自查表.docx
2.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PDF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