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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播教室管理规定
编辑:康思哲   时间:2023-11-20   点击:  

1. 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录制精品课的,填写录播教室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信息与网络中心审核确定,由信息与网络中心管理人员组织制定课程录制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2. 教师应提前熟悉录播系统和教室设备操作。使用人若因操作不规范造成设备损坏的将照价赔偿。

3. 课程录制完成后,教师应及时做好录制课程的拷贝和备份工作,信息与网络中心管理人员提供技术协助。

4. 使用人爱护教室设备、设施,保持教室内清洁环境。

5. 工作日遇设备故障报修:

东校区:6#(室内IP电话或总控室8486638

西校区:6#(室内IP电话或总控室8486637

6. 课程结束后,使用人安排打扫好教室卫生、清理垃圾,检查并关闭教室内教学设备、空调、电灯,关好门窗。

7. 管理人员填写工作日志,发现故障应及时解决,并做好维修登记,无法自行修复的,联系技术人员尽快处理并登记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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